中国银行原董事长刘连舸涉嫌受贿和非法放贷,被提起公诉。

据央视网星期一(2月19日)报道,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刘连舸涉嫌受贿、违法发放贷款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

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济南市人民检察院近日已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山东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刘连舸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刘连舸,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根据山东检察机关起诉指控,刘连舸利用担任中国进出口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行长,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行长,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贷款融资、项目合作、人事安排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指控还称,刘连舸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特别巨大,且造成特别重大损失,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62岁的刘连舸去年2月已卸任中行党委书记,当时被视为离任的前奏。中行同年3月19日晚发布公告称,刘连舸辞去该行董事长等职务。由于他的年龄未达中国大行董事长63岁才退休的惯例,一度引起关注。

中国官方去年3月31日公告刘连舸被查,他之后在同年10月被官宣开除中共党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