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海南省纪委监委通报,东方市委书记田丽霞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海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简历显示,田丽霞,女,汉族,1969年1月出生,内蒙古商都人,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1991年7月参加工作,199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任海南省东方市委书记(副厅级)。

田丽霞早期在海口市政法系统工作,历任海口市检察院政治部副主任,海口市龙华区检察院检察长,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正处级),海口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等职。

2月22日,田丽霞在东方市委十四届七次全会闭幕会上作总结讲话 图源东方市政府网站

2011年,田丽霞履新海口市琼山区委副书记、区长。2015年11月,任海口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厅党组书记、主任。次年11月,出任海南省儋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在儋州三年多后,田丽霞履新海南省东方市委书记(副厅级),至此番被查。

东方市政府网站显示,田丽霞的简历已从“市委领导”栏目撤下,官网关于她公开活动的报道停留在2月26日,田丽霞主持东方市湘琼合作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第7次会议并讲话。

新黄河就在2月22日,田丽霞还在东方市委十四届七次全会闭幕会上作总结讲话,强调要加强作风能力建设。

报道称,田丽霞强调,进一步加强作风能力,必须坚持为民造福、树牢正确政绩观,时刻牢记“我们干事业、创政绩,为的是造福人民,不是为了个人升迁得失”,坚持每年下大气力解决一批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真正做到“民之所忧,我必念之;民之所盼,我必行之”。

记者:杜亚慧编辑:杜亚慧